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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私人调查:要求变更赡养费的怎么取证

作者:上海调查  发布时间:2025-01-10 14:34:25  浏览:15

赡养案件需要提供的证据有哪些

(一)原、被告之间存在赡养关系的证据材料;

(二)原告单位或居委会、村委会出具的有关经济状况及身体状况的证明材料;

(三)有关被告经济收入和经济负担能力的证明材料;

(四)要求解决住房的,应提供双方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;

(五)要求变更赡养费的,应提供原承担赡养费数额的协议书、调解书、判决书或其他证明材料。

收养案件应提供哪些证据

(一)原、被告之间存在收养关系的证明材料,公证收养应提供公证书,协议收养应提供协议书,事实收养应提供单位或居委会、村委会的证明材料;

(二)养子女系未成年人的,应提供其出生证明或户口簿,以及送养人的姓名、住址;

(三)在解除收养关系时要求补偿收养期间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,应提供所支出费用的证据;

(四)养父母要求养子女赡养的,应提供双方的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;

(五)有共同财产的应提供共同财产的清单,共同财产为房屋的还应提供房屋产权证明,有债权、债务的,应提供债权、债务的证据材料;

(六)居住公房的应提供租赁关系的证明材料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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